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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大同。视界]—08城市印象画题(摄影比赛)

哈库之声 发表于: 2008-9-28 17:32 来源: 哈库俱乐部首页

[大同。视界]—08城市印象画题(摄影比赛)
详情请查阅活动主页:http://cityphoto.blogbus.com/
望哈库摄影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!

活动规则:
一、作品要求
1. 凡是能反映全球任何一座城市"印象"的摄影作品,均可投稿。
2. 应征作品必须拥有完整版权,拍摄时间、使用相机不限,原作均需在500万像素、精度在180dpi以上。上传单张jpeg格式照片,大小在1M以内,每组照片1-4幅,作品大小总量不超过4M,供稿组数不限。请作者保存原始大小、RAW格式文件,最终获奖作品将用于打印输出。
3. 作品无需装裱,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拒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做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)。
4. 所有作品需完整填写作品标题,参选组别,作者真实姓名、地址、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、E-mail,作品拍摄地点等资料。
5.参赛作品须为从未发表的作品,同一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其他比赛。

二、活动形式及流程:
1.征稿截止日期:2008年10月15日零时,以作品成功上传时间为准。
2.入围评审(TOP100)阶段:2008年10月16日—10月18日。
3.2008年10月20日于网站上公示入围作品。
4.在线投票(TOP30)阶段:10月20日—10月30日。
5.2008年11月14日—11月20日在上海壹号美术馆将为Top30举办"大同·视界"08城市印象画题摄影展
6.2008年11月22日—11月27日在大上海时代广场Top30将再度展出。

三、征集规则:
1. 作品一律在"大同﹒视界"活动首页进行征集、并接受评审。
2. 入选前100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,大展主题画册、展览以及各项公益宣传等,不再另付稿酬。主办方保证作品的作者署名权。如果作者在接到入选通知后10天内未对主办方做出撤消评选的书面通知,即默认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以及编辑、汇编的权利。
3. 所有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,与主办方无关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4. 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,所有入选参与展出的作品恕不退稿,请自行保存。
5.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以上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该组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
四、入选作品数量及奖励:
凡是成功上传并符合要求的作品,将于2008年10月16日由专家评审团评出100组优秀作品入选摄影展。10月20日至10月30日之间,将最终由网友在线投票决出前30组,这些作品将在“大同.视界”摄影展盛大展出。

五、线下两场展览时间为:
11月14日—11月20日 壹号美术馆
11月22日—11月27日 大上海时代广场